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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章:这尼玛也叫诗?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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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出来了,若不是有身为读书人的矜持,恐怕早已经笑的在地上打滚了。

    一二三四五六七八,再往后数就不押韵了,就用千万来凑数是吧?你特娘的可真是个人才。真的是太好笑了。

    你说你之前那首《至味楼赠王知秋》不是从别处听来了,谁信啊?就你这水平,还临场所作。你也不怕把牛皮吹破了。众人已经在嬉笑声中想着王学政等人如何愠怒了。

    “接下来的这句就是我构想好的了。”宋守郁习惯性的在写之前又提醒了众人一句。

    快写吧,众人捂着肚子催促道。

    “飞入芦花总不见。”

    宋守郁写完这句诗之后,梁遇春等人又习惯性的大声读了出来,读完之后整个人才反应过来,这句诗似乎跟前面几句不同啊,再然后整个人就不好了。

    尼玛,为啥前面那几句水的不行的数数诗,加上这一句之后,有一种活了的感觉啊?

    宋守郁最后一句写完之后,整个厅堂内的嘲笑声戛然而止。

    怎么回事?酒宴现场一下子变成巴黎图书馆了?都成哑巴了?这是宋守郁的内心写照。

    这最后一句如同点睛之笔,似乎将整首诗都盘活了。

    王学政和孙博士等人相视一眼,今日的鳌头之作似乎要难以抉择了,然而似乎又不难抉择。

    一时间,至味楼内,一片寂静。

    清晨,薄雾弥漫,带着些许微寒,翻腾缭绕。

    清晨的雾,感觉近在咫尺,总是让人有一种伸手摸一把的冲动,但是如果真的这么做了,却又只是徒劳。人们行走在雾色之中,远处朦胧的看不清方向。天,灰沉沉的,似乎与大地之间更为亲密无间起来。

    此时天色尚早,又兼有雾,路上的行人稀少,往日喧嚣的司晨府此刻难得的安宁。

    宋守郁打开房门,走出了房间,只见客栈的大厅内,李三公子正带着随从坐在桌上吃着早餐,见宋守郁出来了,立即招呼了一声。

    “宋兄,要不要来一点?”李三停下筷子,指着桌上的生煎包向宋守郁问道。

    “哑巴生煎,刚从对面买来的,还热乎着呢。”以猪肉皮冻为馅儿的生煎包也是司晨府地区的特色小吃之一了,皮脆馅鲜,也是极好吃的。

    宋守郁走下楼坐在了李三的对面,不客气的拿起一双筷子,夹起一只生煎包吃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李兄,今日怎么有空来寻我了?”

    “宋兄,你这话说的,你才是大忙人吧?昨日至味楼的事情都快传遍整个司晨府了,现在谁还不知道你宋案首的大名?一首《至味楼赠王知秋》,一首“飞入芦花总不见”,一日作出两首脍炙人口的诗词。都说是“佳作本天成,妙手偶得知”,哪有你这么高产的啊?”

    李三公子面带羡慕之意。

    “李兄,谬赞了啊。”

    宋守郁和李三互相一顿闲聊。

    “不知今日李兄来寻我所谓何事?”

    “宋兄,我今日来是请辞的。”

第十五章:这尼玛也叫诗?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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